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 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惠市住建函〔2020〕334号
发表时间:2020/4/29 10:40:44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加强对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方案》中的执法检查任务,结合今年我局印发的《惠州市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惠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排查,全面组织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督查,对检查出的危大工程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分类分批闭环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责令停工整顿,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所有危大工程隐患安全受控、限时整改到位。
二、严厉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住建局、各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移交省住建厅、同级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实施处罚,需要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市住建局质安科汇总转报省住建厅,需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协调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移交处罚。同时,要加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将企业及其人员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惩戒管理。市住建局将重点对各县(区)的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处罚案件少或推动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不力的地区重点开展督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2020年4月份起,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以月度为单位,在每月的25日前,将本月度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情况(附件1)、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附件2),依时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科(邮箱:hz_zak@126.com,联系电话:2117835),今年4月份的首次报送材料在5月10日前报送。
附件: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月度工作情况表
2.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表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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